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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网站群管理平台服务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6-11-03 | 点击:

网站群管理平台是为快速自助建设网站而提供的一种服务,为贯彻落实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划与建设内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站群管理平台的使用管理,满足学校教学、科研、校务管理的需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条 网站体系

(一)“浙江财经大学”网站群由浙江财经大学官方网站(以下简称主网站)和各单位子网站组成。主网站与子网站、子网站与子网站之间建立有机关联、站点间投递、信息共享。

(二)主网站域名www.zufe.edu.cn,子网站域名xxx.zufe.edu.cn,其中xxx为自拟的域名,一般为各单位中文名称拼音的首字母组合。

第二条 校园主网站

(一)校园主网站是学校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是学校实现网络化、信息化管理的主要门户。校园主网站实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共同维护”的管理制度,由校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党委宣传部和信息化办公室共同负责协调实施,各部门、各学院分工维护。

(二)党委宣传部是校园主网站建设的信息管理和信息安全责任

部门,主要负责校园主网站的设计、制作、信息的审核与发布,信息的保密与安全审查,各二级部门、单位站点的设置,和信息监督与管理等。信息化办公室主要负责校园主网站的运行维护,网站安全技术保障,系统平台及数据库的建立维护,网站管理权限分配以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等。校园主网站中的相关栏目内容由各部门、各学院分工负责更新维护。

(三)校园主网站事关学校形象,其网页的制作要大方得体,健

康向上。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站整体风格的设计指导,有权要求其它部门整改更换不适合在校园主网站上出现的网页和体现形式,有权删除不健康的页面。

第三条 校园子网站

校园子网站,是指学校各学院、各部门等二级单位在网站群管理平台上创建的本部门网站。其目的是及时反映创建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动态,并根据业务范围,为其服务对象提供网上信息和在线服务。子网站是校园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各学院、各部门因工作和对外服务、宣传需要,可以申请在网站群管理平台上设立自己的部门网站。除特别需求外,一个二级单位不可以开设多个部门网站。

(二)申请单位在申请新建网站或申请开设子站点时须在浙江财经大学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https://e.zufe.edu.cn/)办理相关手续。

(三)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化办公室根据各单位网站建设目标对单位网站的页面和栏目进行设置、调整、实施及建设完成后的技术支持。各单位按照实际业务负责本单位网站的内容管理和保障。

(四)部门网站的创建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学校信息安全责任规定。创建单位必须明确1名主要负责人为部门网站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部门网站管理员负责子网站的维护管理。在部门网站安全负责人或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做好工作和管理权限交接。由于部门网站安全负责人工作不到位,部门网站管理员管理不善或用户名、密码泄密等造成部门网站或校园主网站受攻击、栏目遭破坏、不良内容发布或信息丢失等导致网站安全事故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部门网站的制作符合校园网站创建的技术规范。其页面设计制作,要反映高校特点,与校园网站的整体风格相协调。对于不符合校园网站制作规范和要求的子站点,信息化办公室有权要求其修改后再行发布。

(六)部门网站立足于对外宣传服务,确保内容翔实、准确,及时更新维护。创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其部门网站中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对于内容少又不具备在线服务功能的,不得设立为子网站。

第四条 网站管理与运维

(一)信息化办公室是网站群管理平台的主管部门,提供网站群管理平台基础硬件设施,负责网站群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与运维,并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平台的升级、优化、改版及安全技术支持。

(二)信息办提供:“网站群管理平台”运行所需的可靠不间断电力、网络出口、空调等机房环境和服务器资源;网站管理平台上的一个站点空间管理权限;网站二级域名对外发布服务,需遵照信息办二级域名服务条款;统一的数据备份、系统维护等信息安全保障服务;网站模板开发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网站管理员的操作培训。

(三)网站负责人或者管理员拥有网站的管理账号及权限,应妥善保管账号,由于账号管理不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网站群管理平台使用方承担。网站负责人或管理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信息办更新相关信息。

第五条 信息发布与管理

(一)信息办和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信息上网审核和发布制度,所有上网信息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复查工作,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浙江财经大学网站群管理平台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使用网站群管理平台建设的网站,其网站信息发布遵循“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学校主网站的页面和栏目建设实施需求由党委宣传部提出,凡需挂载在主网站的信息,统一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批发布。信息办负责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技术支持;各二级网站信息和内网重要通知栏信息,由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布。

第六条 本管理条例解释权归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化办公室所有,信息化办公室保留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本条款的权利,保留终止该服务的权利。

第七条 本管理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化办公室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