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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校园一卡通机房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6-11-03 | 点击:

浙江财经大学校园一卡通机房管理条例

第一条 所有用于一卡通业务处理、信息管理及网络通讯的主机、服务器及部分前置机集中放置在科技实验楼校数据中心机房。

第二条 机房内一卡通相关设备、设施由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机房由UPS电源供电,并有良好的电源避雷和接地及消防安全措施;避免阳光直射、强磁场及强辐射源;避免尘烟的侵袭;室温保持在摄氏23度左右,相对湿度50%左右。

第四条 严禁易燃、易爆、易碎、易腐蚀等物品带入或存放机房。

第五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看书、聊天等与工作无关活动。

第六条 机房安装门禁系统,设置刷卡或密码两种机房进入方式,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

第七条 机房内一卡通相关设备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拆卸、移动或改变连接状态。

第八条 一卡通设备机柜由专人管理,不得单人实施服务器相关数据变更操作。

第九条 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在正常工作中的计算机上编程、修改、更换各类软件及编写、调试应用程序系统。

第十条 所有运行设备都应按不同岗位和操作要求设置密码,密码位数不得少于六位;不得用相同代码,不得多人合用一码;每个密码必须定期更换,不得泄密。

第十一条 每日进行当前运行的所有软件系统、数据库的备份工作。

第十二条 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和机房环境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并详实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负责人应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 本管理条例解释权归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化办公室所有,信息化办公室保留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本条款的权利,保留终止该服务的权利。  

第十四条 本管理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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