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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VPN服务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6-11-03 | 点击:

VPN服务即虚拟专用网服务,是为教工在校外提供的一个通过公共网络与校园网进行安全连接的方法,使用户可以方便的访问各种校园内网资源。为规范VPN服务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条 用户使用本服务即可接入校园网,因此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的相关规定,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服务管理条例,不得通过本服务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

第二条 VPN服务仅对浙江财经大学在校师生开放。可登陆我校信息门户的师生都已默认开通VPN服务。

第三条 VPN访问方式:

(一)VPN网页登陆:https://vpn.zufe.edu.cn/

(二)客户端登陆:登陆VPN网页,点击“手动安装组件”,运行install后即可成功安装客户端;使用IE11登陆VPN网页的用户,点击“下载Easy Connect”即可。若客户端软件安装不成功,点击“下载svpntool工具”,运行svpntool.exe进行修复后再运行install。

(三)VPN登陆采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即校园信息门户账号密码),教职工账号为工号,学生账号为学号,密码为信息门户密码。成功登陆VPN后即可访校园网内资源。

(四)VPN帐号仅限在校师生本人使用。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将帐号转借给他人,从而使他人通过本VPN服务获得校园网内资源访问权限。

第四条 本服务是方便校内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用户不得将其用于商业及其他用途,用户不得利用本VPN服务获得的校内资源牟利。

第五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信息办有权对其停止提供VPN服务。

第六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规用户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于通过本 VPN 服务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信息办保留向学校及公安部门申诉、举报的权利。由于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用户负担责任。

第八条 本管理条例解释权归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化办公室所有,信息化办公室保留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本条款的权利,保留终止该服务的权利。

第九条 本管理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化办公室

2016年1月